大家都一樣亮的時候,你也就沒有了
很多人會把照明設計理解為照亮什么,很容易忽略了,亮其實是相對的,常志剛老師的課程講過的一個例子,我這里也拿來講,因為這個例子實在太好。
圖:紐約時代廣場的廣告牌進化過程很好的詮釋了光的商業(yè)應用進化過程,一開始是一排簡單的廣告,晚上用霓虹燈照亮,后來大家都有霓虹燈廣告了,要更突出怎么辦?只能做得更亮,原來只用霓虹燈把招牌字勾亮的,現(xiàn)在填滿。
然后慢慢大家都填滿了,又怎么辦?
只好開始閃動吧,很快大家都閃動起來了,于是又變成很難突出了,只好開始做立體的可以有機械變化的,咖啡杯子,碗面會冒煙,然后可口可樂的瓶子會打開吸管伸出來。
所以商業(yè)展示照明這個東西不是說你做亮就行了,而是你總要尋求新的方式去表達,不存在什么越亮越好的,大家都亮起來的時候,你也就沒有了。
舉這個例子的意思是說,光源其實只是個工具,或許光源的進步能讓你的設計手法有所改變,或者說提供了新的素材,但商業(yè)照明的目的跟這個是沒有關系的。
LED從來沒改變照明設計的根基
去年我參與過寫一本書,寫“室內照明設計”,后來題目出來之后叫“LED室內照明設計”,我一下子就蒙了,為什么?因為室內照明設計跟LED掛在一起是錯的,設計理論是固定的,不會因為把光源技術換成LED就會變成另一個答案。
圖:空間的某個地方需要光線是根據(jù)空間使用的需求確定的,這是個固化的基礎,不會說因為有LED和沒有LED有所區(qū)別,甚至跟燈都沒關系,有的光需求通過窗戶的自然光就能解決了。
看一個項目的時候,最先設計的應該是使用目的,從而界定用光的方式,你能看出來哪些地方是用LED嗎?其實區(qū)別是不存在的。
現(xiàn)在國內很多的項目,在一開始就明確的說要把LED整個用上去,這是個怪現(xiàn)象,實際上是使用上的一個誤區(qū)。